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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大以法治之力促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党的二十大把高质量发展明确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凸显了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和长远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稳中求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

  11月27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审议《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河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河南省标准化条例(草案)》、《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 (草案)》、关于检查《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等,通过立法和执法检查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完备的法治保障。

  为开发区立法 促改革创新

  开发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2021年以来,省委把开发区改革摆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来统筹谋划和推进,相继出台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经过整合扩区,全省现有184家开发区,就业人数超过500万,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利润等,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市县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国家高新区在承接市一级审批权限时出现的承接不顺难题,多数原因还在于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行使相关职权缺依据。建议省级层面尽快研究出台全省开发区管理办法或条例,从法律层面赋予开发区法律主体地位,最大程度为开发区发展赋能放权,使高新区真正实现履职‘有法’,尽责‘有据’。”今年省人代会上,省人大代表雷文利提交“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立法是巩固我省开发区改革经验成果,保障开发区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带队赴南阳市,就“完善开发区建设法律制度保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由有关开发区负责同志、政府有关部门、省市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参加的《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座谈会。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11月27日,《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放权赋能】为经济发展“提速”

  为发挥开发区经济建设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作用,《条例(草案)》拟对设区的市管理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省经济管理权限;对县(市、区)管理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经济管理权限。涉及开发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需要的规划、土地、住建、市场监管、能源消费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权限应放尽放。

  【创新驱动】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把科技创新摆在首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表示。《条例(草案)》规定,开发区应当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主导产业加快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发展生态,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政策链深度耦合,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盘活用地】让“存量”变“增量”

  “土地是财富之母,高质量土地利用将全面提升土地创造财富的能力,将为我们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河南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社科院原院长、研究员张占仓认为。

  如何让“存量”变“增量”?《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开发区存量用地盘活机制,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挖潜力度,支持通过协议置换、费用奖惩等措施推动低效用地腾退出清,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提振信心、激发动力 推动中小企业做优做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促进发展、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托。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针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构建问题,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杨艳萍建议:“出台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提供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差异化金融服务,包括信贷、投资、债券承销、结算、供应链等‘银行+投资+保险’全方位定制化服务,不断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并积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省人大代表张伟中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民营企业创新积极性的建议”,同时,濮阳代表团9位代表附议。

  11月27日,《河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李建涛作相关说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中小企业纾困和帮扶措施。但是目前我省中小企业还存在产业层次偏低、创新能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同时受国内外形势变化影响,中小企业面临市场冰山、融资高山,因此有必要重新立法,通过制度落实上位法修订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财经委对《河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进行初审修改(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初审修改稿))。《条例(草案)》(初审修改稿)整体贯穿了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内容,为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硬支撑”——优化企业环境。在平等准入、招标采购、涉企收费、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加强规范、优化服务,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条例(草案)》(初审修改稿)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实际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提信心”——着力培育主体。从财政支持、金融服务、要素获取、市场开拓等多个方面制定措施,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提振企业信心,壮大中小企业数量。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税费办理程序,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专精特新贷、科技贷、绿色贷等业务……《条例(草案)》(初审修改稿)“干货满满”,多措并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金融支持。

  “增动力”——引导企业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创新,促进转型升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形成核心竞争力,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

  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副教授李占强认为,河南应打造一批在经营管理中数字化运用水平高、数字化提升经营效益显著、数字化解决方案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范中小企业,示范引领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健全研发管理体系、研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或者重大创新产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条例(草案)》(初审修改稿)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作出规定。

  以法治之力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巩固我省开发区改革经验成果;

  以法治之力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

  以法治之力推动实施标准化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加快标准河南建设;

  以法治之力优化生态环境,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禁限塑”,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以法治之力护航全省科技创新事业蓬勃发展,《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实施以来,省科学院正在成为我省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强磁场”。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助力高质量的发展的列车奔驰向前。

  

  编辑:王紫仪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3/11-29/188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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