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2023年第四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十四五”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顺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顺清指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当中,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协同配合,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要紧盯保障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重大项目和关键领域,合理确定债券发行方向和资金安排,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管理能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着力提高审计监督质效,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守牢经济安全底线;要有效运用中期评估成果,总结成绩、正视问题、科学谋划,推进我市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