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82项立法规划出炉 包括城市副中心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等内容
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条例、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通学公共交通系统相关立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出炉,共包含82项法规项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立法规划的具体内容,法规项目重点突出完善首都功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城市治理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根据现实紧迫性和项目成熟度,任期内完成制定、修改的法规共42项,任期内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制定、修改的法规共有40项。
本次立法规划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介绍,82项立法规划中,按照是否依据上位法分,创制性立法30项,实施性立法52项;按照新立还是修改分,制定44项,修改38项。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安排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相关立法、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条例、长城保护管理规定、京西古道保护利用管理条例、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等项目。为加强灾害应对、维护首都安全,安排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办法、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项目有15项。着眼于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安排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相关立法、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社会信用建设实施性立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等。
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养老服务相关立法、家政服务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通学公共交通系统相关立法、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等项目都已纳入规划。城市治理领域的项目主要围绕绿色发展、环境资源保护、交通环境改善等,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拟安排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促进京津冀文旅融合发展相关立法和永定河保护条例。
另外,根据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对爱国主义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社会救助、家庭教育、通用语言文字、文物保护、国防教育、节约能源、统计、人大制度建设(代表、监督)等方面立法、修法工作适时开展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早,征求意见范围广,项目共识度高。”王荣梅说,从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主要经历了前期准备、项目建议征集、调研论证,以及形成立法规划正式文本等四个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三轮征集建议工作,共征集项目建议396项,合并整理后为208项,征集的项目建议在历次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中是最多的一次。“立法规划是指导性的,本届立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按照立法事项的轻重缓急,有序安排审议、立项和调研项目,并为将来改革发展预留了空间。实施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要求,根据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补充、调整有关立法项目,及时安排审议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