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11号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zt/bjs16jrdcwhd06chy/hywj/202311/t20231124_330939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979-2002年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成交公告 下一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