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延和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这次执法检查聚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创新生态、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弘扬科学家精神、强化科普舆论引导等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对我市部分科普场馆、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新闻单位和街道乡镇进行了实地检查,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自查,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检查,打造线上问卷调查平台,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马延和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凝聚“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战略共识,从“国之大者”和民之所需高度,增强做好科普工作的使命担当。要加强科普工作统筹协调,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商决策机制,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和互通联动。要加大科普投入力度,加强科普场所建设,提升科普工作者专业水平。要强化全社会科普法定责任,创新科普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全媒体智慧传播矩阵,营造全社会“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价值风尚和创新生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