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以来,昌邑市人大常委会在司法领域不断丰富监督方式,通过聘任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开展“两官”履职评议、进行“两院”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中,找准着力点,将人大监督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助力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聘任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今年4月,昌邑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制度,鼓励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探索从司法程序前端落实人大监督。首批13名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被法院聘请为调解员,他们了解当地风俗和习惯,巧用公序良俗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在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群众、扎根群众优势的同时,将法院的诉前活动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让监督从源头起步,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
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对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是人大完善任后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创新实践。昌邑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两院”内部监督作用,严格、公正、公开推进“两官”履职评议。着重从法官检察官的政治表现、依法公正司法、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实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组织法律专家和人大代表进行评议。
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紧扣“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真查问题,查真问题”导向,昌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两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司法员额制改革以来办结案件进行回溯评查。在评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严守评查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执法效果是否良好等6个方面进行全面仔细评查。经过近两个月的有序工作,评查人员从“两院”360件各类卷宗中随机抽取了50件进行仔细审阅,形成了9类21个问题清单,并向“两院”进行反馈、督促整改。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