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在增强志气、骨气、底气上要带好头,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标杆。结合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实践,笔者认为,代表履职要增强志气、骨气、底气(以下简称“三气”),其滋养方式和表现形式为“学、才、德、识”四个方面。“三气”与“学、才、德、识”是相辅相成、共促共进的。从“三气”的角度看,“三气”存于学,亦进学;存于才,亦养才;存于德,亦修德;存于识,亦砺识,对于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弥足珍贵,应高度重视、悉心培育、务必落实。
“三气”存于学,亦进学。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志气、骨气、底气植根于学,基层人大代表应以学为先,在全面学习政治理论和其他各方面知识的同时,持续重点学习人大制度理论知识和人大工作、代表履职的业务知识,做到学有所长、学有专长,并在此基础上,由专向博,由博返约。老话说,不学无以广才,不学无以养德,不学无以增识。基层人大代表要把学习作为履职有为的必修课,在术业有专攻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深化专业知识、拓展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知识层次,最大限度地增加知识储备,以好学深思、经世致用为取向,同时聚焦代表履职深学、学通,切实把懂基层、接地气、通实情、办实事的优势发挥到极致,以此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的“三气”。
“三气”存于才,亦养才。志气、骨气、底气存在于才、涵养才。做称职的人大代表应该具备一定的才干。依照常识常理,反映民意,体现民愿,集中民智,必须具备相应能力,尤其是政治能力、表达能力、调研能力、沟通能力等非常重要。政治能力,特别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来不断提高,基层人大代表须臾不能放松政治能力的加强。表达能力也是人大代表必备的履职能力。人大代表的口头表达能力要强,以便正确表情达意,又好又快地表达人民群众的诉求;同时,文字表达能力也要跟进,按照“信、达、雅”的要求,提出的书面议案、建议,要做到信,也就是文通字顺、简明扼要;而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则要求达,乃至雅,即紧扣主题,言之有物,依之有据,层次分明,深入浅出,有一定的文采,以讲明事实、摆明道理、表明观点为归宿。调研、沟通等能力,代表履职亦需必备,要在代表履职中加强历练。实践中,基层人大代表应以上述能力建设为要求、为载体,切实增强履职才华,不断增强“三气”。
“三气”存于德,亦修德。志气、骨气、底气产生于德、修炼德。基层人大代表的道德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为人处世行事应该遵循、践行更高的准则、规范,应具有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己任、以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政治品格,从代表的角度落实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在行使代表职权上,要有志存高远、肩负使命、胸怀全局、心系人民、履职报国的气概;体现在审议国家机关工作报告上,肯定成绩,实事求是,不虚美;指出问题,有一说一,不失声;跟踪督促,一抓到底,不含糊,一切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是否高兴、满意、答应为标准,以此不断增强“三气”。
“三气”存于识,亦砺识。志气、骨气、底气成于识、砥砺识,体现为发现问题的见识、分析问题的器识、解决问题的胆识。代表履职之识最见“三气”。基层代表养成履职之识,发现问题,就能更细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既能看到已经存在的问题,还能见微知著看到潜在的矛盾;分析问题,更全一些、更深一些。既能分析问题的当下,注重现实;又能挖掘问题的成因,着眼根本。解决问题,更巧一些、更有力一些。按照代表法,人大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但不等于不解决问题。解决问题讲究技巧和方法,既敢于履职、又善于履职,以促进问题解决为旨归,充分体现和彰显“三气”。
基层人大代表为民代言,要不断增强“三气”,并于“学、才、德、识”四位一体上着力,在两者互动中发挥代表作用、在两者互进中履行好代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