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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3-10-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我国是海洋大国,主张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拥有大陆岸线1.8万多公里、海岛岸线1.4万多公里,拥有世界海洋大部分生态系统类型。海洋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共九章,包括总则、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陆源污染物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

  这位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管用的举措。

  实施好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位负责人说,要加快完善配套规定,确保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有效实施。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lfjj/system/2023/10/25/030029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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