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生态环保立法、监督和决定工作,为建设美丽西藏和美丽山南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不断加快立法工作进度。2018年我市获得立法权后,生态环保立法所占比重加大,《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南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山南市城乡绿化条例》《山南市砂石料开采管理条例》等均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2018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还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进美丽山南建设的决定》。
二是不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2017年以来,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分别进行了2次满意度测评。先后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列出所发现问题清单,积极推进解决。对审议意见,加强督办落实。
三是不断加强主题活动深度。自2018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雅砻环保行”活动,紧扣主题,多措并举,强化实效,全面推动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人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