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完善立法工作“四项机制”
发布时间:2023-10-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建立完善“四项机制”,即专班机制、统筹机制、论证机制、会审机制,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五方作用”,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切实推动立法规划从“路线图”转化为“实景画”。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458170e150644b2581a40f1dbb8769f6&strColId=5dd7d16ab53b452ab41e04b472f273dd&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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