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批示精神,通报检查方案,听取实施情况汇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美仁增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区党委安排,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建设美丽西藏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要全面了解《决定》和法律实施情况,研究需要改进和解决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夯实法制建设;要创新检查方式,把监督政府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相关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要提前做足功课,提升依法检查的能力和水平,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