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10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率队赴达州市、巴中市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达州市达川区麓岛国际和立根尚城小区、通川区凰城壹号和罗浮知天下小区,巴中市平昌县上城丽景小区、经开区棠湖十里书香小区、巴州区北路华府和江南尚城(二期)小区、恩阳区文锦帝都小区,实地检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法定职责落实、物业服务管理、维修资金监管使用等工作开展情况,深入了解《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收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朱家德对两地在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单元,是连接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最直接的抓手,是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他强调,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强化普法力度,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综合运用会前学法、制作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高公众知晓率,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党建引领、依法治理相结合,在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培育物业管理行业龙头企业,引导鼓励居民共同参与小区管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朱新华、杨晓明、卿泳、王建娥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住建厅一级巡视员刘恒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