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党委批准,20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实施座谈会,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总结《条例》实施的经验做法,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扎扎实实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优异成绩、良好氛围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维色、许雪光、其美仁增、尼玛次仁、唐明英,自治区副主席孟晓林,西藏军区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昂旺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来自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阿里地区、西藏农牧学院、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吉日街道河坝林社区、强巴林寺、亚东县下司马镇下司马社区四组玉沙岗村等10名代表围绕《条例》实施一年来的主要做法、特色亮点、进展成效、经验体会等发言。
洛桑江村表示,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条例》实施取得显著成果,充分证明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他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安全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中国发展的巨大优势。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各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参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缔造的过程。历史和实践充分表明,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安全、加强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光荣传统和坚定意志,要继承弘扬好这个传统。
洛桑江村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和《条例》实施的主题主线。要坚持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政治基础。要坚持尊重共同性、包容差异性,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深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社会基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宣传和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思想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和边境地区建设,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物质基础。要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法治基础。
洛桑江村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自觉做《条例》的积极宣传者、模范实践者、严格监督者,按照《条例》明确的职责事项,细化任务指标,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同推进《条例》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