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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开幕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5月27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拉萨开幕。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布顿珠、维色、许雪光、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其美仁增、尼玛次仁、马升昌、王峻、唐明英,秘书长刘光旭出席会议。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二十八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相关授权,本着从轻从简和最大让利纳税人的原则,拟定了我区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或免征政策。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了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废止《西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司法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适用范围、监督体制和主体、监督内容和制度等。受主任会议委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了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修订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保障粮食等农产品安全、促进种业全方位发展的工作要求,实行更加严格的种质资源保护,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手段,对青稞良种繁育基地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等。受主任会议委托,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作了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自治区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了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通过“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良好,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法律法规意识不断增强;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旅游出行更加便利;旅游市场规模逐年扩大,旅游业已成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好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建设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地为目标,巩固扩大矿产资源调查勘查成果;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目标,大力推动矿产业绿色发展;以健全完善综合监督体系为目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效益;以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为目标,推动法规及时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职案。

  根据会议日程,全体会议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自治区副主席罗梅,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rdxw/3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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