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获悉,《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已扎实有序开展。《条例》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为推进书香天津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条例》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作为我市以加强全民阅读工作为立法主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益普惠,保障重点、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新时代全民阅读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据介绍,在立法过程中,市司法局认真开展研究论证、法律审核,会同市新闻出版局对标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开展立法调研。市司法局征求了市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党委宣传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国内阅读推广领域领军人物的意见建议,广泛全面听取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通过立法协调会逐条梳理、深入研究,认真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将近年来全民阅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加强全民阅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