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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9-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3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由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309/d676bc2e-b961-49be-afbc-ee053fdc91f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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