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为民代言,无论是参与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还是投入闭会期间的活动,都充满智慧。在笔者看来,智慧是一种把应该做、必须做的事情千方百计做好的聪明才智。正如古希腊哲人德谟克利特曾说,智慧生出三种果实:善于思想、善于说话、善于行动。从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看,人大代表为民代言亦然。
为民代言要善于思想。思想决定如何说话,也决定如何行动,兹事体大。善于思想,首先是正确思想。人大代表是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人大代表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正确思想、带头履职影响和带动辖区全体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其次,是善于研究,要思人民之所思、想人民之所想、忧人民之所忧、乐人民之所乐,善于从原选区或选举单位的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具体利益入手,“解剖麻雀”,思想活跃而开阔,既注重思考实际问题、反映实际情况,更注重透过个别看一般、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大处着眼、从面上深入分析研究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从而在国家权力机关予以表达、反映、促进,保证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人民的意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为民代言要善于说话。言为心声,把话说好是一门艺术,是一种能力,也是人大代表为民代言的基本功,直接反映人大代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善于说话,首先是依法依规说话,无论是审议发言,还是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是人大代表履职的方式和说话的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确保言之有节有序、于法于规。其次是务实说话。人大代表为民代言既要有道德激情,更要有知识理性,要做到不说空话,切实为老百姓说话、实事求是说话、说自己相信管用的真话;要做到不苟同,持论力求客观、公正、中肯,对别人的见解不轻易附和,用事实说话;不固执,不囿于己见,服从服务于大局和真理;不苟求,要从善如流、有民主的作风,一切以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最终的评价标准。
为民代言要善于行动。善于行动,首先要依法行动。代表法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尚方宝剑”。人大代表要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观念,走群众路线,按照代表法的规定,扎根于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愿、促进民生。其次是注重方式。要依托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与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的联系,密切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机构的联系,紧扣人民所盼所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行动渠道,综合运用法定权利积极行动、跟踪督促,扎实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合力以最优化的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个善于”是智慧之果,又催开智慧之花,使为民代言充满生机活力,促进人大代表干在实处、走在前面、履职尽责、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