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儋州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9-24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儋州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儋州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

  

  (2023年9月1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hainanpc.net/hainanpc/dffg/hnsdfxfg/2023092207401914188/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中央商务区条例 下一篇: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晖会见世界银行副行长陈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