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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年磨一部法,仅有29条”说起——《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背后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为了制定1部法规,前后用了4年时间,而法规条款仅有29条,保障的却是百万人口饮用水安全……7月29日,在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获得全票表决通过。

  带着疑问,笔者仔细阅读相关新闻报道,向立法工作者了解法规背后的故事,发现了不少“干货”。

  从立法前期准备上看,这部法规可谓准备相当充分。从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到科学论证评估,再到广泛征求意见……立法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如在立项之前,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保障全市百万人口饮用水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年度监督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立法论证、可行性调研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也正是得益于长达4个年头的充分准备,才能够在到底是保护水源、保护水库,还是保护引水工程等诸多立法方向中,找到了“切口小”“切口准”的立法项目。

  从立法速度上看,立项之后保持了相当快的立法节奏。2021年2月正式启动立法程序,市人大常委会4月进行一审、6月进行二审,7月即获准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也就是说,从正式启动立法到立法获准通过,也只用了6个月时间。

  从法规内容上看,这部法规虽然只有29条内容、4000余字,显得非常“短小”,但是围绕保障百万人口饮用水安全这一主题,涵盖了保护与管理职责、保护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务实管用。

  总结起来,这部法规呈现的特点就是前期准备时间长、立法切口小、立法节奏快、法规内容短。这一长、一小、一快、一短,初让人惊讶,仔细探究却又为之“点赞”。

  从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各地对立法工作热情高涨,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从这几年具体实践来看,有些地方未能从本地实际出发,盲目跟随国家立法或模仿其他地方立法,制定一些当地没有实际需要或迫切需要的法规,不仅造成立法资源浪费,而且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究其原因,有些地方在行使地方立法权上,还一定程度存在找不准定位、看不清方向、摸不到门路等问题。

  而《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的制定则给了我们启示——“小快灵”式立法是目前阶段地方立法的重要选择。相对于立法结构完整、调整内容广泛的“大块头”立法,“小快灵”式立法的立法体例简单、立法速度快、适用性强。

  在具体实践中,要做到“小快灵”式立法,有几项工作要做好。

  一是要在立法选题上瞄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保障的事项,找准“小切口”,做到既能补充和细化上位法,又能有效解决一些不能通过国家和省级层面立法解决的事项,真正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

  二是正式启动立法之后,在严格依法履行规定程序的前提下,整合立法资源,推动立法端口前移,加强立法技术指导,节省更多时间,便于法规尽早出台。

  三是法规内容务必要突出“特色化”“实用化”,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哪些管用就制定哪些,特别是要对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论证、研究,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

  其实,“小快灵”式立法不仅能让立法者更好“下手”,也能让执法者更好“操刀”,同样更有利于老百姓 “秒懂”,当然最终是更有利于法规作用充分释放,护航一方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crd/202108/t20210806_40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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