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即日起至5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两种方式,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4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推动法律在我省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固废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建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固废和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加强。会议指出,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进一步推动法律确立的重大原则及相关规定的落实、推动新增重要制度措施的落实、推动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的落实,不断提升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开展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具体举措,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执法检查的政治自觉;要准确把握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的重点,检查法定责任落实情况、法律规定执行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着力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效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把执法检查与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和完善监督工作等结合起来,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守护人民、造福人民。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壮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主持会议。副省长陈炜汇报了省政府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