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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立法全链条保障血液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16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大网

  关于无偿献血,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献血是否安全,会不会交叉感染,会不会对身体造成损害以及临床用血是否安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北省献血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血液全链条管理,保障献血、采血、供血、用血安全。

  《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否进一步打消人们的顾虑?记者在河北省血液中心寻找到了答案。

  

  

  无偿献血的市民正在填写无偿献血登记表。

  ■健康检查、一次性器材

  保障采血安全

  8月18日上午9时,石家庄市栾城献血房车一开门,便迎来了多位献血者,52岁的张秀廷就是其一。经过健康征询、血压测试、抽血检查等环节,针头缓缓插入张秀廷的静脉,暗红的血液从手臂中流出。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每位献血者都必须经过填表、健康征询、一般检查、血液初筛这几个环节,确认无误后才进行采血。《无偿献血登记表》上列出了各种不能献血及需要暂缓献血的情况,献血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先进行自我填写。工作人员再根据填表情况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询问献血者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无疾病史等,并对献血者进行血压、体重、脉搏测试等一般检查。一般检查合格后,工作人员抽取献血者的手指血进行血液初筛,包括血型、血红蛋白、乳糜血、转氨酶以及乙肝表面抗原快速筛查等。献血者只需在现场等待几分钟就可以知道血液初筛检测结果。

  以上项目全部合格后,献血者才能进入采血环节。这样不仅保证了血液的安全与质量,也避免了一部分献血者因不适宜献血而影响自身健康。

  在整个采血过程中,工作人员使用的采血针头、采血袋,包括与献血者皮肤接触的小垫巾、棉签等敷料都是一次性的。这些全新的采血器材,在使用过后一律销毁,绝不重复使用,因而不会造成献血者之间的交叉感染。采血完成后,工作人员对血液进行热合,并留存标本。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血液的有效保存温度在2℃至8℃之间,采血完成后,每袋血液都会第一时间保存到冰箱中,全程采用冷链储运,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那么,献血后,会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我连续献血8年了,每年献两次全血,每次400ml,至今身体挺好,大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张秀廷在现场现身说法。“献血对自己身体无害,甚至有益,还能帮助别人,我觉得这个事儿挺好!”行动是最好的语言,张秀廷家中尚有生病的老人需要照顾,献完血,他骑上电动自行车就急忙往家赶。

  ■二次检测、安全制备

  保障用血安全

  当日下午,血站采集到的新鲜血液经冷链转运至省血液中心后,还要经历一系列严苛的检验。

  在省血液中心成分科,工作人员正在对新采集到的血液进行滤白处理。这一环节就是将献血者捐献的血液经过一次性的去白细胞滤器去除血液中的白细胞,减少给受血者造成不良反应,并可有效控制经血传播疾病的传播,使输血更加安全。

  实际上,献血者捐献的血液并不直接用于输血,而是需要制备成血浆、红细胞、冷沉淀等成分血,根据临床需求提供不同成分血,节约了宝贵的血液资源。经过滤白处理的血液,在这里还要经过离心、分离等设备制备成血浆、红细胞等血液制剂。然后根据不同的存储要求,放入待检库。

  检验科则遵照国家规定对血液采集时同时留取的标本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型、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血清学和核酸检测,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梅毒螺旋体感染标志物,检测合格的血液将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置。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的要求,不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只有完成制备和检验合格的血液制剂才能说得上是真正“通关”,它们经过贴签包装后被送往成品库进行分类储存。

  记者注意到,工作人员对血液进行制备及检验时,都会在对应的设备上对献血条码进行扫码,确保每袋血的条码一致性。当接到医院的用血需求时,血库便会进行血液发放,并将每一袋血液制剂的信息录入系统,让每一份血液制剂都经得起溯源和追踪。

  ■立法强化全链条管理

  保障血液安全

  记者了解到,正常情况下,石家庄市每天大约需要700人献血,才能保障省会及周边县市区100余家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如何给献血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献血服务,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河北正未雨绸缪,尝试寻找一条治本之道。

  实际上,像张秀廷一样的献血者在我省还有很多。在省血液中心机采大厅,这里的志愿者都是献血者,甚至有很多人获得了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国家2022年表彰奖励的2020—2021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我省获奖人数达到4.7万人。为进一步营造无偿献血社会氛围,《条例》在献血保障、优先用血、表彰奖励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让献血志愿者赠人玫瑰,也能手留余香。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条例》以解决我省献血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褒扬奖励献血者、优化献血服务、规范采供用血管理,营造良好的献血环境,形成鼓励自愿献血的社会氛围。

  无偿献血是医疗卫生重要基础性保障工作,质量则是血液安全供应的“生命红线”。《条例》明确规定,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血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采集的血液开展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此外,《条例》要求,血站开展采供血业务应当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原文链接: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3/09/13/1012071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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