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关于加强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办公区域内安全,常委会机关分10个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开展机关安全工作检查。
检查组对锦江大礼堂、机关大院、干休三所大院、大成宾馆大院、天府山庄大院及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盗、汛期防雨防水灾、防高空坠物和防中央空调、电梯、锅炉、电路、车辆运行安全事故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机关各部门同步对所属办公用房的用电设备、开关、插线板等开展了安全自查。
检查组要求,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凉山州金阳县山洪灾害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省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关于加强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机关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机关和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组强调,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是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要站在政治高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真正从思想深处拉响警钟、上紧发条,在找准问题和不足中堵上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把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把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坚决守住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防线。加强机关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摸清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实打实地推进隐患整治,避免小患酿成大祸。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筑牢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安全风险防范屏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