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中华文化符号,在历史文化长河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闪耀着光芒。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9月4至8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田学军率调研组来川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法专题调研,5日在成都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改座谈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古小玉、委员李敬泽等出席座谈会并参加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主持会议并陪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以及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等围绕法律修改就网络语言文字使用纳入法律监管、加强对外国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管理以及强化执法监督等提出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促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开创了语言文字工作依法管理的新局面。2004年,《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颁布,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入《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形成了以宪法规定为统领,不同层级法律规范为一体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制度体系,为依法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四川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走在了西部前列。
调研组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对语言文字事业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调研论证,着力破解影响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何延政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这次座谈会精神,依法开创新时代四川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