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在成都分别听取了《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遂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并讲话。
在听取了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协同立法专题汇报后,彭琳提出,安宁河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在协同立法中要正确处理好流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要围绕流域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等保护利用,进一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打造四川旅游新的增长极和旅游目的地,要在流域规划统筹、污染治理、防震减灾等方面进一步充实完善条例草案内容,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