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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地通过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3-09-0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修水县

  修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决定任命:

  阮国明为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因工作调离,接受王瑶辞去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修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阮国明,男,汉族,1974年8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修水县人大胡鹏供稿)

  上栗县

  上栗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决定任命:

  尹绍萍为上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因工作调离,免去李昌清的上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上栗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接受朱栋才辞去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

  郭莉萍为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检察长职务。

  

  

  

  上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尹绍萍,男,汉族,1975年8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郭莉萍,女,汉族,1984年8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上栗县人大黄海艳供稿)

  鄱阳县

  鄱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决定:

  接受朱明星辞去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鄱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

  顾志波为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检察长职务。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顾志波,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鄱阳县人大张灏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3/08/28/0202028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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