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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省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前选出市县乡人大代表,代表选举完成后2个月内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各市县乡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科学安排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