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考生资格复审结果,现就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分为两组,报考110001号岗位的考生为第一组,报考110002号岗位的考生为第二组。
二、面试时间
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第一组考生的入闱时间为8:10,抽签时间为8:30,请于7:40前抵达面试地点;第二组考生的入闱时间为9:10,抽签时间为9:30,请于8:40前抵达面试地点。
三、面试地点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355号颐园宾馆七楼。
四、面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相关注意事项将待考生入闱后由工作人员宣读。
(二)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三)抽签前未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严禁将手机及其他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带至候考室、面试室,已经携带的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因身体原因必须佩戴助听辅听或其他辅助设备的应考人员,须出具医院关于残障证明及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
(五)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或佩戴可以透露个人信息的饰物。答题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反映个人信息的内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www.hbrd.net)公布。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如因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安静有序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
(二)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场位置及核实交通路线,时间须留有余地,谨防因道路施工、交通拥堵、天气等情况影响面试。
(三)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如有其他事项,可咨询0311-87809116。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