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8月28日至9月1日在京举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2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
8月21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会议。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增值税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学位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还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终止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汇报,审议了2023年上半年全国人大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