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带队赴甘孜藏族自治州、雅安市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甘孜藏族自治州、雅安市的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所、陆生野生动物的自然保护区、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基层保护站(所)、农业产业园区等地实地调研,现场了解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督管理、栖息地保护、基层保护站(所)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调研组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召开立法座谈会,会上听取了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邮政、自然资源、环保、科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市场主体代表等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和立法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表示,此次调研了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听到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收获颇丰。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下一步将结合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纳各方面好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实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省水产局资源与环境保护处相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