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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人大网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25日至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友东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企业、医疗单位、农村、建筑工地和司法机关等,实地检查《固废法》学习宣传普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包装物管理,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及处置管理,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法律情况汇报,与县区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了解相应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听取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现场对与会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开展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执法检查组对各市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各市要深刻认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推动法律全面深入实施。要加强对《固废法》的学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更好地运用法律方式开展工作,《固废法》针对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要对照法律规定,逐项逐条抓好落实,以法律的武器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针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整改,确保法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户鹏龙)

  


原文链接:http://www.nxrd.gov.cn/rdxw/rdyw/202106/t20210602_402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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