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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述评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记者 乔 欣 通讯员 代工委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作为汇集民智、改善民生、凝聚民心的“切入点”和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社会关切、改进提升工作的“发力点”,树立“一份代表建议,蕴含一份期盼,承载一份责任”的理念,高站位谋划,大力度推进,创新性落实,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开创性成就。

  建章立制 为代表建议工作提供保障支撑

  根据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法律规定和省情实际,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构建起系统完善的制度机制。首先是立制度。两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办法》《代表建议答复规范》《全省性推进党政领导督办领办代表建议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确保代表建议工作有章可循。这些制度规范有机衔接、互为支撑、相辅相成,较好体现了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精神,体现了法律法规规定,体现了我省实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全国作了推介。其次是建机制。首次建立了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带头督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员督办、省政府副省长主动领办、省人大专委会对口督办、常委会委员协同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形成了“督”的合力。第三是明目标。要求重点督办建议争取全部办为A类,其他建议A类逐年提高;当年建议的交办率、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评价率、重点督办建议A类比例、公开率力争达到七个百分之百的目标,比全国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多出四个;建立了B类建议“挂号销号”管理和滚动办理模式,“回头看”与“逐年办”相结合,从“只办当年”向“既办当年也办往年”转变,努力实现届终基本“清零”。第四是重评价。首次探索开展代表建议评估工作,一方面广泛征集代表的评价意见,一方面组织有关部门综合评估,通过14个具体工作环节强化评价问效,以评提质、以评促办、以评增效。同时,持续听取审议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公开代表建议及答复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多渠道多形式增压传压,接受各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高位推动 为代表建议工作赋能定向

  省委高度重视。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一名新时代合格人大代表的指导意见》,都把代表建议工作列为重要内容,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效,为我们做好代表建议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人大主动进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多次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工作,提出“要从政治的、制度的、法治的高度来认识代表建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委会先后召开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座谈会、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代表建议专题培训班和工作推进会等,进行部署和推动。这项工作的密度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广为历届少有,为做好代表建议工作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动力。

政府积极作为。省政府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安排,主动领办代表建议;政府办公厅及时制定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710”工作制度督查督办范围,为做好代表建议工作压实了责任,推动了落实。

  守门把关 为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打牢基础

  只有内容高质量,才能办理高质量。在具体工作中,首先是程序提质。在代表建议提出环节严格程序设定,工作中实行了“四个二”机制,即:组团前和组团后两次会审、与本级和上级有关单位两级沟通、代表团和议案组两层审核、网上和网下两线流转,督促代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思考分析,多方联系求证,理性审慎提出建议。第二是审核提质。人代工委与省政府办公厅抽调人员组成议案建议审查组,会前加强培训,会中登记把关,会后逐件审核,重点对建议合规性、事权合理性进行把关,每年有40多件建议留作参考。第三是减量提质。代表建议“少而精”,表现为三减三增,“三减”即建议总数减少,“一句话”式建议明显减少,要钱要项目建议减少;“三增”即代表调研思考形成的建议增加,围绕大局和民生的建议增加,需要协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增加。大多数建议紧扣发展大局,立足当地实际,充分反映民意,质量不断提高。最后是交办提质。代表提出建议伊始,就随提随交,及时通过网络交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对接代表,准确理解建议内容,帮助代表修改完善,对内容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认真协商研究,对主办、协办单位做出准确判断,确保建议提得准、交得快、落得实。

  领导带头 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实现重大突破

  省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办”,着力于“督”,着重于“效”,紧扣“领导”这个关键,下茬抓、压茬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督办主体提升。去年,省委书记、省长首次督办领办代表建议,这在我省代表建议工作中具有开创性、标志性、引领性意义。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首次全员督办,各专委会独立开展对口督办,常委会委员也首次督办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全国作了推介。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力,全省性推进党政领导督办领办代表建议工作,省上的督办主体已经扩大到省委常委,部分常委按照分管领域选取了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督办代表建议的层级之高、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省人大历史上前所未有。二是督办数量提升。去年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21件,较上年增加90%,创历史新高。今年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数量仍然保持高位,范围不断扩大,重点更加突出,力度不断加大。三是督办效果提升。在督办工作中,督办领导力求办理一类建议、推进一方工作、造福一方百姓,用心用情用力,真领真办真督。既自己领衔办理,也发挥部门作用;既立足建议本身,也放大办理效应;既做到代表满意,也推动全省工作。建议办结后,有关领导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领办督办代表建议情况》。同时,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依托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和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联动督办、上门督办、现场督办;省政府办公厅将督办建议工作列入年度重点项目跟踪落实,省委督查室跟进开展督查。通过各方努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结果A类达100%,创历史纪录。

  履职尽责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显著

  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方式,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梳理代表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建议办理,及时答复代表,做到了“既注重结果,也注重过程”。一是压实责任,办理精度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办理责任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平时、压实到个人,明确重点督办的建议深入基层,邀请代表和利益方座谈会商,开展实地调研,并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覆盖面广的建议列为单位内部重点督办事项,建立台账,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代表,从严从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年内,6位副省长领衔办理了6件重点督办建议,8个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近20个省政府部门“一把手”累计领衔办理重点建议29件,办理数量创历年来新高。在重视当年建议办理的同时,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399件B类建议进行“回头看”、再办理,累计销号163件,占B类建议总量的40.8%。二是创新举措,办理方式进一步改进。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办理程序,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单位具体办、综合部门协调督的分级办理制度,构建了从建议承接到具体办理、从见面走访到征求意见、从办复办结到整理归档的链条化闭环式管理机制,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三是加强沟通,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办理过程中,积极征询代表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对国家明令禁止、顶层设计等原因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主动向代表说明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全部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重点问题的解决率和建议成果的转化率稳步提高。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依法提交建议244件,交48家承办单位办理,所有建议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结率、答复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达88.7%,比上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实现了跨越式进步。

做好代表建议工作,守正是前提,创新是动力,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为民价值取向,必须坚持目标效果指向,必须坚持责任问题导向。做好代表建议工作,是党的要求、法律的规定、群众的愿望,必须用力打好“组合拳”,用心弹好“协奏曲”,用功种好“责任田”,不断推动代表建议的提出走“高”、办理走“实”、督办走“深”,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筑牢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之基。


原文链接:http://www.qhrd.gov.cn/html/3478/40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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