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2022年省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3年7月27日在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赵新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河北省2022年省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赵文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会议审议意见,对2022年省级及全省总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的复杂局面,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精准有效落实减税降费等稳经济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纵深推进、冬奥会成功举办,千方百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看,省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22年省级决算,省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的决议批复雄安新区本级决算。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疫情影响,税收收入下降较多,非税收入增长较快,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在收支紧张的情况下需更加关注收入质量;二是有的重点支出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有些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与重点民生资金滞留,分配下达与拨付使用不及时,资金使用效益还需提高;三是部分地方财政运行比较困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入调出和列报不够规范,财政可持续性值得高度关注;四是部分使用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进度不快,资金结转比例较大,政府债务借用管还水平还需提高等。对此,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审计部门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对2022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反映了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政策落实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针对2022年财政决算反映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更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延续实施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有效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稳住经济运行。优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突出保障重点,着力支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共同富裕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在河北落地见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
二、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编报。按照预算法关于四本预算的功能定位编报预算,严格控制各类预算之间资金调入调出,规范资金列报和使用。编制部门预算时充分考虑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推动资金分配更加科学。优化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安排,有效归并整合支持方向交叉重叠的转移支付资金,对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方向相同的资金安排予以优化。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做好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和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三、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依法实施税费收入征管,依法合规盘活政府闲置资产,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虚收空转,积极涵养和培育税源,稳步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对资金分配下达与拨付使用不及时等情况进行归类分析,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财政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依法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导向,加强绩效监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为提升基层财政运行保障能力奠定制度基础。
四、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科学确定我省政府债务规模和分地区债务限额水平,有力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实现政府债务限额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项目库建设,扩大储备规模、提升项目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使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平衡,确保债券到期本息按时足额偿付。落实“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从源头遏制政府债务资金执行慢、闲置浪费等现象。加强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积极有效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铺摊子,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五、加大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深化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审计机关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和重点项目征求本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机构意见建议制度,在人大财经委预决算初步审查中强化审计力量,切实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监督。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核查,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公开,更好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