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7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查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为做好条例的审查服务工作,使条例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自治地方实际,7月5日,省人大民侨外委在书面征求省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进一步听取省有关立法专家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研究论证。
与会人员重点围绕自治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立法技术规范性,对自治条例中有关经济建设、社会民生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做好条例审查和修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
省人大民侨外委在扎实推进民族立法工作的过程中,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科学立法,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和举措。牢固树立立法为民的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将坚持生态优先、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战略落实和体现在立法中,努力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规范权利义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民族地区繁荣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