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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甘肃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甘肃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