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十四届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侯智敏同志主持,城建环资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城建环资工委各处室负责同志、省住建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及条例草案,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会议强调,《河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对于提高我省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城市更新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宜业城市的美好向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提早启动、提前介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联合省直相关部门成立起草专班,组织专家反复修改,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并广泛征求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省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条例》的出台必将有效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认为,《河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及其审查意见的报告比较成熟,原则同意。会后,根据专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时提交主任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