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 正文

关于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监督之浅见

发布时间:2023-07-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人大代表由人民依法选举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代表的履职监督是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促进代表作用发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式。近年来,雁江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大胆探索代表履职监督机制,规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激励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一、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雁江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履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和履职积极性,激励代表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

  (一)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关于组建代表专业小组和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资阳市雁江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意见》相关制度,在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和《资阳市雁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各项制度和意见对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应民意,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建言献策,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履行职责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有效地加强代表履职监督,促进代表履职积极性。

  (二)创新代表履职监督方式方法。区人大常委会在对代表的履职监督中,不断创新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履职监督活动,以提高履职监督实效。

  丰富代表履职平台。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编为11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对全区22个代表之家,118个代表联络站进行提档升级,搭建起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鼓励各镇街家站在“一家一特色 一站一亮点”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做精“自选动作”,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家站建设更加优化、活动开展更加丰富、联系群众更加密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着力把代表活动延伸到特色产业、法律行业、工业园区等相关领域,最大程度调动各领域代表参与履职监督的积极性。

  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区人大常委会充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以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建功立业”为目标,提出各级人大代表要重学习重调研,促进建言献策有质量,要比作为比贡献,促进建功立业有实效。充分发挥代表自身优势,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社会公益等各类主题活动,促使代表深入选民,广泛听取群众对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代表建议办理和民生实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区委科学决策和常委会依法审议提供参考。

  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将11件重点建议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以“领衔代表点评+常委会满意度测评”的“双评”方式来进行。通过代表评价,增强承办单位与代表的直接沟通联系,做到办前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办中邀请代表参与,事后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各主办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建议办理质效,真正实现代表建议处理的“全天候、零距离”,赢得人大代表的好评。

  二、代表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代表履职精力不够充分。部分代表是地方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本职工作繁忙,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本职工作上,难以保证正常的履职时间和履职效果。面对“进家入站”和代表小组活动等闭会期间组织的人大活动,很多时候都以请假的方式替代,导致参与调研不够,审议发言脱离实际。

  代表履职意识比较淡薄。 部分代表主体意识比较薄弱,只是把人大代表当成一种政治荣誉,并未真正了解代表应履行哪些职责,对如何履职并不关心,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有的代表缺乏强烈的履职意识和应有的责任感,对参加人大会议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热情不高、劲头不足,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代表履职能力尚待增强。在人代会期间,部分代表提出的议案质量不高,难以准确地表达民意,承办单位办理难度较大。有的代表参加了人代会,但在分组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和决议时很少发言,有的代表虽然发了言,但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在闭会期间,有的代表很少走访联系过选民或选举单位,对参加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即使参加了也只是充当观众和听众,影响了代表职能的发挥。

  三、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建议

  加强工作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要组织有计划性、针对性的学习培训, 把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和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系统性工程来抓。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代表,要量身定制培训计划,使代表认清自身权利和义务, 掌握履职必备知识,提升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搭建监督平台,激发履职活力。积极发挥代表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中的督促作用,推进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维护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各镇街人大要积极搭建服务代表、联系选民的工作平台,使区人大各项工作意图在镇街人大有效落实落地,在社区实现精准对接,形成镇街人大和代表协同工作机制,提升代表履职的自觉性、成就感。

  建立合作机制,提高履职效力。各级人大代表学习、生活的环境不同,在看待一些事物的观点上、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方法上,在面对一些现状的态度上都会有所不同,因而对其履职的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进行“一刀切”。各镇街人大要充分掌握代表的实际情况,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最大程度的调动代表参与视察、调研的主动性,更好发挥代表资源,畅通代表、选民、国家机关联系的渠道,取得 1+ 1+1>3 的履职效果。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履职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要以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代表机关”建设,坚持以代表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来推动履职监督。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管理,采取代表本人填写和联络站记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文字、照片、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原汁原味、全面系统记录代表履职情况,以此作为“最美人大代表”评比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gdll/202307/t20230704_444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文明重焕荣光 ——深刻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① 下一篇: 重在有特色贵在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