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何清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南充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南充市营山县东升镇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东升镇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升镇双实教育基地、骆市镇游乐村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骆市镇建通村病虫观测场、清水乡稻渔现代农业园区、臻信粮油集团等,实地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产业发展、粮食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技推广、生态农业发展等情况。同时,检查组还派出人员对蜀信药材种植农场、博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8个地点进行了抽查,同镇、村干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五小水利工程”配套、农户承包地撂荒整治进展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南充市在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过程中,聚焦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等,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全市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检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压实工作责任,理顺权责关系,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足差距和不足,依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潘国华、李海惠、连增、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夏攀峰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