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至5日,京津冀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在天津召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工作机构以及三地政府法制机构、科技部门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金深率队参加。会议围绕制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草案)》进行实地调研和讨论交流。
京津冀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在天津召开。
会上,杨金深介绍了《决定(草案代拟稿)》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代拟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三地党委安排部署为遵循,以三地协同创新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以科学前瞻、系统谋划对协同创新共同体进行解析,共规范20条内容,针对基础研究合作、产业技术创新合作、产业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共享和联合培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做好这项立法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把推进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立法工作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加强三省市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以高质量立法为协同创新注入法治动能。会议就立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基本框架和立法形式达成了广泛共识,明确了推进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地调研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调研了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中新生态城管委会、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科芯(天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和天开高教科创园,深入了解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听取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