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紫阳县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村组农户,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激励代表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该县人大代表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文学习了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针对全县3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要求人大代表带头认真全文学习,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用新法规、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6月1日起,乡村振兴促进法就要正式开始实施了,我们村确定为今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要在镇内率先开展学习,就是为了让基层人大代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从工作实际出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示范作用。”该县毛坝镇人大代表刘孝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