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执法检查组在湖北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
郝明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列为开局之年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郝明金充分肯定了湖北省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他强调,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法治化水平,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
检查组先后到武汉、襄阳、十堰等地开展检查,听取湖北省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情况汇报,切实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落实。(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