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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民族委到渝调研地方民族法治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6月12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副主任委员王志民率调研组来渝开展地方民族法治建设情况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世庆等分别陪同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调研组在黔江区濯水古镇调研民族文化保护情况

  调研的重点内容包括

  地方民族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涉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情况;

  民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地方民族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在渝期间,调研组赴九龙坡、秀山、黔江、彭水等区县(自治县),深入部分学校、企业、人大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地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地方民族法治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市级有关部门关于民族法治建设及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座谈会现场

  “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民族法治建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调研组指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以实际行动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民族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来判断和决策,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解决好民族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调研组强调,民族法治建设政治性、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要深入研究分析目前地方民族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扎实稳妥推进“立改废释”工作。要紧密结合民族地方实际,下功夫找准找好民族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精准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闻多一点

  我市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走深走实

  日前,全国人大民族委调研组来渝调研地方民族法治建设情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走深走实,民族制度不断完善,已形成了以2部地方性法规、4部自治条例、13部单行条例为主的民族法制体系。

  政府责任进一步强化。我市各自治县政府对照民族法律法规,将有关指标纳入了区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和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考核评价内容,纳入了区域“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部分自治县还将相关经费列入了预算并建立机制,统筹推动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我市各自治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民族法律法规,厘清责任边界、细化职责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职责效能。如,酉阳、彭水自治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石柱自治县相关部门,依法在西沱古镇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设立了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乡镇(街道)作用进一步发挥。我市各自治县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打通民族法律法规条款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如,彭水自治县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饮用水水源第一责任人,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酉阳自治县要求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公路定线养护、承包养护和委托养护,确保乡村道路畅通。

  行政执法和司法保障同步跟进。我市各自治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证相关民族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如,彭水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水利部门建立河道巡查制度,依法取缔了郁江沿岸非法采砂点1处;酉阳自治县相关部门加大农村公路条例执法力度,仅2020年就依法拆除违章建(构)筑物14处;秀山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就移送涉嫌水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4件24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判机关判决5件11人。

  “民族法律法规及其贯彻落实,为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而精准有效的法治保障,在相关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民族地区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蹇泽西说。(廖灿勇)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6/2bec4091822e435b8c56a3d742a0e1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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