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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pdf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