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座谈会,听取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草案)》《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制定工作情况。
自治区相关厅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及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两个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全体参会人员就两个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规范性等方面广泛交换了意见。自治区人大民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民工委主任雷震充分肯定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立法工作指导意见。他指出,立法过程是各方参与主体不断作出妥协的过程,座谈会要擅长通过交流讨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协调各方利益,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明确立法价值取向,保证立法质量,立好用管用之法。
自治区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廖昌军,自治区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民工委副主任葛春啟参加会议。
(陈清原/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