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17亿元
市政府举债上限确定,今年本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1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调整为5703.81亿元。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本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8亿元、专项债务949亿元,主要用于民生保障、公共服务设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
除已纳入年初预算草案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37亿元,本次预算调整拟增加580亿元新增债务限额,其中:市级94.8亿元(一般债务62.2亿元、专项债务32.6亿元)、区级485.2亿元(一般债务18.8亿元、专项债务466.4亿元)。
新增债券如何分配?市财政局介绍,今年新增债券将聚焦“十四五”规划,支持国家战略项目建设,安排资金用于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聚焦全市重点任务,发挥政府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积极作用,安排资金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聚焦民生保障提升,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农林水利等民生项目,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本次预算调整在统筹本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再融资债券以及其他结算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规模。本次预算调整后,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由5398.16亿元调整为5703.8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185.03亿元调整为2073.90亿元。调整后市级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