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选举任免 > 正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静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张静同志申请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静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