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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

  (2021年7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关于批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的决议

  为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单行条例与党中央精神相符合、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不一致,决定批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

  

  关于批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的决议

  为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单行条例与党中央精神相符合、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不一致,决定批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

  

  关于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有关问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关于下一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昆明、昭通、保山、楚雄、文山、西双版纳、怒江、迪庆8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任期五年,至2022年一季度任期届满进行换届。曲靖、玉溪、红河、普洱、大理、德宏、丽江、临沧8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由2023年一季度调整到2022年一季度,实现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同步换届。

  二、关于下一届应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全省16个州(市)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再变动;全省16个州(市)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再重新确定。

  

  关于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方案和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决定:

  一、我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

  省人民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实施差别税率的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以下办法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权属的,对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超过原住房面积120%的,免征契税;超过原住房面积120%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批准云南省2021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云南省2021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2021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21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云南省2021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批准云南省202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云南省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并结合省审计厅厅长谢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云南省202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1/jueyijueding_0730/13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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