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 第五十四号
玉溪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补选江华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昭通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补选朱家伟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补选马忠俊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苏永忠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补选洪维智、韩开柱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楚雄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补选张文旺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普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李庆元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补选陈真永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江华、朱家伟、马忠俊、苏永忠、洪维智、韩开柱、张文旺、李庆元、陈真永9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玉溪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封志荣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封志荣的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29人。
特此公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