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丽江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加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专题辅导及网络平台等渠道,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宣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据悉,截至7月底,丽江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线上培训10次、现场培训123次、现场宣传咨询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175份,发布新媒体宣传稿件103条(篇)。(谭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