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内参 > 正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zyfb/jyjd/44499.shtml

上一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下一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