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调研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重点课题调研计划,5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率队赴巴中开展提高我省市(州)立法质量和《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光雾山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地调研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实质化运行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巴中市地方立法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旅游业发展等情况汇报和对《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彭琳强调,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立法的政治性,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党的主张通过立法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立法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守立法的合宪性,切实遵循不抵触原则,不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不违背上位法的规定,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增强立法的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实际出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立管用之法,要通过立法后评估等方式,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彭琳指出,四川是旅游资源大省、旅游产业强省,修改旅游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对旅游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法推进我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修改完善旅游条例要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机结合起来,营造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通过地方立法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王燕林等参加调研。